古典主義音樂

古典主義音樂指的是1750至1820年時期的歐洲主流音樂,海頓、莫扎特和貝多芬是古典主義音樂的傑出代表,由於他們都在維也納度過自己的創作成熟時期,因而也被人稱作「維也納古典樂派」。 古典主義音樂承繼著巴洛克音樂的發展,是歐洲音樂史上的一種音樂風格或者一個時代。這個時代出現了多樂章的交響曲、獨奏協奏曲、弦樂四重奏、多樂章奏鳴曲等等體裁。而奏鳴曲式和輪旋曲式成為古典時期和浪漫時期最常見的曲式,影響之深遠直至二十世紀。樂團編制比巴洛克時期增大,樂團由指揮帶領逐漸變成一種常規。現代鋼琴在古典時期出現,逐漸取代了大鍵琴的地位。 隨著法國大革命對社會造成的衝擊,作曲家的生計也受到影響,由最初依賴宮廷、教會供養轉變為獨立的經營者。 這時期的音樂有以下的特色:

  • 藝術家多追求客觀的理智精神、感情表達含蓄、形式清晰、結構精緻、著重對稱。
  • 樂句簡短、分句清晰、旋律優美典雅、結構和樂句都對完美對稱。 奏鳴曲式開始發展,並對後期音樂創作模式產生了重大影響。
  • 大、小調系統開始成形,因樂器得到改良,音量有了漸強和漸弱的變化。
  • 音樂多以娛樂聽眾為主,樂曲多較輕鬆愉快,種類也以舞曲、組曲、歌劇、奏鳴曲、協奏曲、交響曲為主。